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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中真菌毒素*GB 2761-2011

  • 发布日期:2018-07-15      浏览次数:744
    • 食品中真菌毒素*GB 2761-2011

       

      1、食品中真菌毒素*GB 2761-2011范围

    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mei毒素B1、黄曲mei毒素M1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、展青霉素、赭曲霉毒素A 及玉米赤霉烯酮的*。

      2、食品中真菌毒素*GB 2761-2011术语和定义

      2.1 真菌毒素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有毒代谢产物。

      2.2 可食用部分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(如谷物碾磨、水果剥皮、坚果去壳、肉去骨、鱼去刺、贝去壳等)去除非食用部分后,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。注1:非食用部分的去除不可采用任何非机械手段(如粗制植物油精炼过程)。注2:用相同的食品原料生产不同产品时,可食用部分的量依生产工艺不同而异。如用麦类加工麦片和全麦粉时,可食用部分按100%计算;加工小麦粉时,可食用部分按出粉率折算。

      2.3 *真菌毒素在食品原料和(或)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大含量水平。

      3、应用原则

      3.1 无论是否制定真菌毒素*,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,使食品中真菌毒素的含量达到低水平。

      3.2 本标准列出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真菌毒素,制定*值的食品是对消费者膳食暴露量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。

      3.3 食品类别(名称)说明(附录A)用于界定真菌毒素*的适用范围,仅适用于本标准。当某种真菌毒素*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(名称)时,则该食品类别(名称)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,有特别规定的除外。

      3.4 食品中真菌毒素*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,有特别规定的除外。

      3.5 干制食品中真菌毒素*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。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、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。